袁譚(?-205年),字顯思,汝南郡汝陽縣,袁紹長子,曾任青州刺史。建安元年(196年),擊敗田楷、孔融,完全佔據青州。袁紹去世後,審配等偽立遺令,擁立袁尚為繼承人,袁譚不能繼位,心懷憤恨。後袁譚、袁尚二人的矛盾徹底爆發,袁譚聯合曹操共同攻打袁尚。建安十年,曹操興兵進攻南皮,袁譚奮力抵抗,終於在曹操急攻之下戰敗,為曹純麾下虎豹騎所殺。
袁尚(?-207年),字顯甫,汝南郡汝陽縣人,袁紹第三子。出身汝南袁氏,容顏俊美,受到父親袁紹的偏愛。繼承袁紹的官爵,招致長兄袁譚的怨恨,兄弟相殘,均被曹操所敗,帶著袁熙逃往遼西,投奔烏丸首領蹋頓。建安十二年(207年),曹操平定烏丸後,投奔遼東太守公孫康。遭到處死,首級傳送於曹操之處。
袁熙(?-207年),字顯奕,(《後漢書》、《東光世系》作顯雍),汝南郡汝陽縣(今河南商水)人,是東漢末年佔據河北的軍閥袁紹次子,袁紹打敗公孫瓚後,令袁熙為幽州刺史。袁紹官渡兵敗後不久病死,其兄長袁譚、弟弟袁尚各自獨立,互相攻伐,曹操趁機進攻袁譚、袁尚,並逐漸佔河北。袁熙接納兵敗的袁尚後,因為屬下叛變而逃往烏桓,被曹操擊敗後,逃往遼東太守公孫康帳下, 卻被公孫康殺死,二人首級被獻給曹操。
在《三國殺》中,袁譚&袁尚&袁熙是唯一一個三人武將,也是三國殺第一個達到六個字的武將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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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鬩牆 袁譚&袁尚 | ||
勢力 | ![]() | |
性別 | 男 | |
體力 |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| |
編號 | SP.QUN 062 |
〖內伐〗:出牌階段開始時,你可以摸一張牌,然後棄置一張牌。若棄置的牌:為基本牌,本回合你不能使用錦囊牌和裝備牌,使用【殺】的次數上限+X且使用時可以增加一個目標;不為基本牌,本回合你不能使用基本牌,使用普通錦囊牌時可以為此牌增加一個目標,前兩次使用裝備牌時摸X張牌(X為你此次因此技能不能使用的手牌數且至多為5)。
〖內伐〗
出牌階段開始時,你可摸一張牌▶你棄置一張牌。若你以此法棄置的牌:為基本牌,{你獲得X枚「伐」(X為你手牌區裡的裝備牌數與錦囊牌數之和)。你於此回合內不能使用錦囊牌和裝備牌。你於此回合內使用【殺】的次數上限+Y→當【殺】於此回合內選擇目標後,若使用者為你,你可令一名角色也成為此牌的目標;回合結束前❹,你棄所有「伐」};不為基本牌,{你獲得Z枚「伐」(Z為你手牌區裡的基本牌數)。你於此回合內不能使用基本牌→當普通錦囊牌於此回合內選擇目標後,若使用者為你,你可令一名角色也成為此牌的目標;當裝備牌於此回合內被使用時,若使用者為你且於當前回合內使用過的裝備牌數小於3,你摸Y張牌;回合結束前❹,你棄所有「伐」}。(Y=min{你的「伐」數,5})
拿酒杯的是袁尚、手掌朝向地圖的是袁譚、後方站著的是袁熙。
據說一開始設計時要做成三頭武將,後來因為沒有這個先例於是就去掉了袁熙。但是在十週年還是打破了這個先例
技能 | 台詞1 | 台詞2 |
---|---|---|
內伐 | 同室內伐,貽笑外人。 | 自相恩殘,相煎何急。 |
陣亡 | 兄弟難齊心,該有此果…… | |
勝利 | 四世三公,不如一世稱王! |
兄弟鬩牆 袁譚&袁尚 | ||
勢力 | ![]() | |
性別 | 男 | |
體力 |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| |
編號 | SP.QUN 062 |
〖內伐〗:出牌階段開始時,你可以摸兩張牌或獲得場上的一張牌,然後棄置一張牌。若棄置的牌:為基本牌,本回合你不能使用錦囊牌和裝備牌,使用【殺】的次數上限+X且使用時可以增加一個目標;不為基本牌,本回合你不能使用基本牌,使用普通錦囊牌時可以為此牌增加或減少一個目標,前兩次使用裝備牌時摸X張牌(X為你此次因此技能不能使用的手牌數且至多為5)。
〖內伐〗
出牌階段開始時,你可選擇:{1.摸兩張牌;2.獲得一名角色的裝備區或判定區裡的一張牌}▶你棄置一張牌。若你以此法棄置的牌:為基本牌,{你獲得X枚「伐」(X為你手牌區裡的裝備牌數與錦囊牌數之和)。你於此回合內不能使用錦囊牌和裝備牌。你於此回合內使用【殺】的次數上限+Y→當【殺】於此回合內選擇目標後,若使用者為你,你可令一名角色也成為此牌的目標;回合結束前❹,你棄所有「伐」};不為基本牌,{你獲得Z枚「伐」(Z為你手牌區裡的基本牌數)。你於此回合內不能使用基本牌→當普通錦囊牌於此回合內選擇目標後,若使用者為你,你可選擇:{1.令一名角色也成為此牌的目標;2.取消一個目標};當裝備牌於此回合內被使用時,若使用者為你且於當前回合內使用過的裝備牌數小於3,你摸Y張牌;回合結束前❹,你棄所有「伐」}。(Y=min{你的「伐」數,5})
省流:數值加強,從摸一棄一,變成摸二或無限制順一張場上牌,然後棄一。只用普通錦囊可以-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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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鬩牆 袁譚&袁尚&袁熙 | ||
勢力 | ![]() | |
性別 | 男 | |
體力 |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| |
編號 | SP.QUN 233 |
〖內伐〗:出牌階段開始時,你可以摸三張牌,然後棄置一張牌。若棄置的牌為基本牌/錦囊牌,你本階段:不能使用錦囊牌/基本牌,使用【殺】的次數上限+X且使用時可以增加一個目標/使用普通錦囊牌時可以為此牌增加或減少一個目標(增加目標無距離限制,X為你此次因此技能不能使用的手牌數且至多為5)。
〖內伐〗
出牌階段開始時,你可摸三張牌▶你棄置一張牌。若你以此法棄置的牌為:基本牌,{你獲得X枚「伐」(X為你手牌區裡的錦囊牌數之和)。你於此階段內不能使用錦囊牌。你於此階段內使用【殺】的次數上限+Y(Y=min{你的「伐」數,5})→當【殺】於此階段內選擇目標後,若使用者為你,你可令一名角色也成為此牌的目標(無距離關係的限制);此階段結束時,你棄所有「伐」};錦囊牌,{你於此階段內不能使用基本牌→當普通錦囊牌於此階段內選擇目標後,若使用者為你,你可選擇:{1.令一名角色也成為此牌的目標(無距離關係的限制);2.取消一個目標} }。
第一個三頭武將。三次袁
技能 | 台詞1 | 台詞2 |
---|---|---|
內伐 | 同室操戈,勝者王、敗者寇。 | 兄弟無能,吾當繼袁氏大統。 |
陣亡 | 同室內伐,貽笑大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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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戈同室 袁譚&袁尚 | ||
勢力 | ![]() | |
性別 | 男 | |
體力 |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| |
編號 | QUN 062 |
〖內伐〗:出牌階段開始時,你可以摸兩張牌,然後棄置一張牌並展示所有手牌直到本回合結束。若棄置的牌:為基本牌,本回合你不能使用錦囊牌和裝備牌,使用【殺】的次數上限+X且使用時可以增加一個目標;不為基本牌,本回合你不能使用基本牌,使用普通錦囊牌時可以為此牌增加或減少一個目標,首次使用裝備牌時摸X張牌(X為你此次因此技能不能使用的手牌數,且至少為1至多為5)。
〖內伐〗
出牌階段開始時,你可摸兩張牌▶你棄置一張牌,展示所有手牌。你的手牌於此回合內對所有角色可見。若你以此法棄置的牌:為基本牌,{你獲得X枚「伐」(X為你手牌區裡的裝備牌數與錦囊牌數之和)。你於此回合內不能使用錦囊牌和裝備牌。你於此回合內使用【殺】的次數上限+Y→當【殺】於此回合內選擇目標後,若使用者為你,你可令一名角色也成為此牌的目標;回合結束前❹,你棄所有「伐」};不為基本牌,{你獲得Z枚「伐」(Z為你手牌區裡的基本牌數)。你於此回合內不能使用基本牌→當普通錦囊牌於此回合內選擇目標後,若使用者為你,你可選擇:{1.令一名角色也成為此牌的目標;2.取消一個目標};當裝備牌於此回合內被使用時,若使用者為你且於當前回合內使用過的裝備牌數為1,你摸Y張牌;回合結束前❹,你棄所有「伐」}。(Y=mid{你的「伐」數,1,5})
對OL當前版本進行了一定削弱,不能獲得場上的牌,棄非基本牌後上裝備只能摸一次牌,X倒是有了至少為1的保底;另外也進行了線下化,發動〖內伐〗後需要展示手牌直到回合結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