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資料 | |
用語名稱 | 律師函警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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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條目 | oo警告、版權流氓、信件、蔡徐坤 |
律師函警告是中國的一個網絡流行語,此外也經常出現在彈幕視頻網站的彈幕中。
警告對方自己將要發出一份
律師函是由律師在接受其當事人委託後向對方發出的函件,內容一般包括對相關的法律問題進行說明,並提出己方的要求。它是當事一方的個人行為,具有有限的法律效力,通常用於表示「如果對方不採取行動,則我方將尋求司法解決」的意思。
換言之律師函本來也就是一份正式的警告,為什麼要在此前發警告的警告呢?
這句話的最早出處不明,它似乎是oo警告的一個變體,但已經變得相對獨立了。
2019年4月12日,藝人蔡徐坤不滿B站中「惡意剪輯」的視頻(即一切有關你oo像xx、雞你太美等迷因的相關創作),委託律師事務所向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發送了律師告知函,稱其主辦並經營的網站嗶哩嗶哩彈幕網(www.bilibili.com)存在大量侵犯委託人權利的內容,影響惡劣。
律師告知函稱,嗶哩嗶哩網站上存在大量嚴重侵犯委託人權利的內容,且點擊量高、傳播範圍廣,影響十分惡劣。上述內容不僅存在故意誹謗,濫用肖像,還使用了諸多侮辱性詞彙,且對委託人的表演視素材進行了惡意剪輯。這些內容的製作、上傳,散佈、轉載傳播者已經侵害了委託人的名譽權、肖像權、表演者權等權利,其中部分個人及自媒體等已經涉嫌構成刑事犯罪,造成了極大的不良社會影響,不利於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。
之後嗶哩嗶哩官方微博進行了回應,B站表示,「律師函經熱心網友轉發後已收悉,蔡徐坤先生的感受我們很關注。B站一直重視保護公民的隱私權、名譽權,法律的問題交給專業人士處理,相信法律自有公斷。」
在這之前,幾乎所有被B站UP主「鬼畜」過的明星和其他公眾人物基本上都對此持開放態度,最多也是不對鬼畜視頻有過多反應的大度和包容,其中以葛平、張召忠局座、成龍等代表,均對這些玩笑性質的行為表示默許或支持,王境澤、麵筋哥、波瀾哥等也因此入駐B站,就連六小齡童也表示「會接受群眾建議」。但這次的事件還是第一次有綜藝明星因為「被鬼畜」有損名譽而公開表示不滿。
在此事件之後,B站製作相關鬼畜的UP主大多都對此感到不滿,於是「律師函警告」不僅沒有讓圍繞蔡徐坤的相關惡搞就此消失,反而使得更多惡搞視頻開始湧現,「律師函警告」這一迷因也開始和其他蔡徐坤相關迷因一同得到廣泛傳播。
絕大多數律師函都是在民事領域使用的,而作為網絡流行語的「律師函警告」又在下面兩種場景使用較多。
除開上面兩種場景,律師函也會在其他領域使用,例如敦促對方履行合同等,例如在戰艦少女2015年7月糾紛事件中,當事的兩方就曾經就以此為由相互發過律師函。
另,「律師函警告」這句話通常都是糾紛外的第三人吃瓜群眾說的,表示某種言行或某人可能會收到律師函,畢竟這句話暗含一種「空有口頭威懾,沒有什麼實際後果[1]」的意思,帶有一定的諷刺意味,因此當事人自己是不會說的。當事人如果確實有相關的需求,一般會直接寄出或公開發表律師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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